北京市绿化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有效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或者区园林绿化部门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