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六章 节约用水第五十五条已修改用水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安装水计量设施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实行计量收费,不得实行包费制。用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