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单独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纳入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