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二十三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向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并依法做好城镇勘测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