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有效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第八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