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节 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五十六条已修改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二)可以载一名陪护人员,但不得从事营运。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