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已修改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放行信号时,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

(二)左转弯时,沿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缘或者路口中心右侧转弯;

(三)不得在非机动车禁驶区内行驶或者停车;

(四)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非机动车不得进入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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