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二节 非机动车第二十一条已修改非机动车牌证丢失,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补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