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森林采伐第三十二条已废止采伐林木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及采伐薪炭林除外。市园林绿化、公路、铁路、水务、矿务等部门和部队采伐林木,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个人采伐林木,由所在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的审批权限由市人民政府规定。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