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旅游业管理工作。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业管理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旅游业进行管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