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三章 旅游规划第十八条已废止市和区、县计划、规划管理部门对饭店、旅游区(点)、大型游乐场等旅游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时,应当征求市或者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