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违反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的,由审计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审计机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