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4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