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符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4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