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四章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公布帐目,接受社员监督。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