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教育和宣传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中、小学校应当将水土保持基本知识纳入教育内容。新闻媒体应当做好水土保持的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