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已修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