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单位从事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七条违法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