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三章 植树造林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扶持林木种苗的选育、生产、经营和推广,加强林木种苗基地建设,组织做好林木种苗的供应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