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章 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第四十四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