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引导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用先进适用的农牧业机械,加快农牧业机械装备更新,促进农牧业机械技术不断进步。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