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四章 社会化服务第二十三条有效旗县级人民政府农牧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与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农牧业机械作业服务纠纷的调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