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有效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6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