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要依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6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