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五十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调查交通事故的需要,可以查阅、复制有关单位电子监控记录的车辆信息、车辆维修单位维修记录等信息,必要时可以依法提取和封存相关信息、资料。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无偿提供,不得伪造、隐匿、转移、销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