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公交车应当在停靠站一侧按顺行方向依次停车;有港湾式停靠站的,进入港湾式停靠站停车上下乘客;无港湾式停靠站的,靠最右侧机动车道边缘停车上下乘客;暂时不能进入停靠站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

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城市客车不得从事公路旅客运输。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