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四章 供热与用热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向居民供热的用水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结算。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