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四章 供热与用热第二十九条已修改采用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的,每天锅炉供热运行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