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城市供用热管理,保障安全稳定供热,规范供热采暖行为,改善民生,节约能源,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