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节能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