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防沙治沙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有关防沙治沙的宣传教育,做好防沙治沙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和支持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开展防沙治沙募捐和公益性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应当将防沙治沙纳入公益性宣传项目,增强公民关注生态和防沙治沙意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