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9日黑龙江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优生保健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