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政设施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