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专家评审、中介评估、招投标等财政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选拔机制,并对财政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从申请、立项、验收、中间试验到成果转化全过程实行公开、科学的管理和评价。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