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畅通。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