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章 开发企业第十三条已修改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地)开发主管部门发现开发企业不符合原定资质标准的,予以降级或者吊销资质等级证书。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