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11月1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