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航道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五条有效航道建设用地和用海的取得,依照有关土地管理和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