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改善第十五条有效加强研究和开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多种形式的秸秆综合利用成果。不得露天焚烧或者向水体弃置农作物秸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