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在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管理局。确因科学研究、教学实验需要采集标本的,经管理局批准在指定区域内限量采集。依托保护区进行科研实验所取得的成果应当双方共享。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