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负责防火监测预报、林火扑救和区域防火指挥;管理局负责保护区的防火巡护检查、火险监控和日常预防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