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加强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保持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嫩江源头及松花江流域水系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