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保护区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加强防火监测预报、林火扑救和区域防火指挥。管理局负责防火巡护检查、火险监控和日常预防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