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3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