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条已废止用于公共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和机具,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市政专用车辆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在保证交通畅通的情况下,不受禁行路线和时间的限制。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