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二条有效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进行城市设计,以及因改善居住环境、交通环境、城市容貌等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实施容积率奖励的建设项目,应当在规划条件中一并确定。实施容积率奖励的条件、标准、程序等,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