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废止

本条例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1995年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并根据2004年12月1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等十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的《哈尔滨市大中型农机具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