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市和区、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科技知识的宣传工作,促进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的普及。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