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政府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费用应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以保证其正常使用。

公共体育设施的收益应当保证其维修、养护和更新的需要。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