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已废止运输石油、天然气以及酸液、碱液、钻井液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应当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渗漏、泄露、溢流和散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